1.试运行首先要准确测定各井口和地面标高、静止水位,然后开始试运行,以检查抽水设备、抽水与排水系统能否满足降水要求。否则,应增加井点数量。
2.降水井正常工作降水应在基坑开挖前二十天进行,以便提前疏干地层滞水,降低地下水位,提高土层自稳能力,顺利进行无水作业。
3.降水运行过程中,做好各井的水位观测工作,及时掌握承压含水层水头的变化情况。
4.降水运行期间,现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各项质量记录。降水运行过程中对降水运行的记录,及时分析整理,绘制各种必要图表,以合理指导降水工作,提高降水运行的效果。降水运行记录每天提交一份,对停抽的井及时测量水位。
5.钻机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