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特点
1.作业人员对有限空间概念的陌生,以致于根本无法认清相应空间存在的危害性,这是有限空间事故高发生率的根本原因;
2.监护、救援人员相关知识的匮乏是导致相应事故的高死亡人数的主要原因,经常发生一人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发生意外,多名救援人员的进行营救时的死亡事故;
3.适用救援设备的缺失也是导致相应作业人员高死亡率的原因。
《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经2014年9月25日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9月29日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经2017年1月10日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2017年3月6日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在内的1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1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进行自然通风。
2 存在自然通风局限时,须采取机械强制通风,通风次数不得少于3~5次每小时。
3 作业时适宜的新鲜风量应能够达到30~50立方每小时。不准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连续导入维持有限空间的氧含量恒定在正常范围。
定时监测
1 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有限空间再次作气体采样分析,验证分析检测结果是否符合作业许可要求。若不符合,必须按以上置换、清洗或通风作业程序直到符合作业要求为止。
2 采集的分析样品要有代表性,应保留在气体取样器内并至少保留4小时甚至直至作业结束。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在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其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GB Z2-2002规定。
3 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2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同时取消作业证;作业现场经处理,并经取样分析其结果符合有限空间作业要求后,须重新开具作业证,方可继续作业。
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逐项登记;完成作业离开有限空间时,应清点作业工具、材料的数量并全部带出,不准留在有限空间。
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