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措施不落实或措施不完善时,须阻止作业。
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人数,并与作业人员验证或者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
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在空间外显眼位置悬挂作业警示牌。
风险程度较高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确保通畅的作业联络方式。
必要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系上绳,以便紧急时被拖曳施救。
发生有限空间事故,救护人员确保做好自身防护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实施抢救。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使用电压和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