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的条件
1、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并指出有利和不利因素。
2、研究工程地质问题,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作出确切的结论。
3、选择地质条件优良的建筑场址。
4、预测工程修建后可能对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避免人为地质灾害。
5、根据建筑场址的具体地质条件和建筑物特征,提出岩土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措施等方面的建议。
6、对重点或高难度岩土工程的施工和运行进行监测。
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主要有:
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勘探及采取土试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现场检验和检测,终根据以上几种或全部手段,对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评价,编制满足不同阶段所需的成果报告文件。
岩土工程勘察阶段一般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初步勘察阶段与详细勘察阶段。
(2)室内试验
主要内容包括:土的物理性质试验、土的压缩-固结试验、土的抗剪强度试验、土的动力性质试验、岩石试验。
优点:试验条件比较容易控制(边界条件明确,水条件和应力路径容易控制;可以大量取样试验。
缺点:尺寸小,不能反映宏观结构和非均质性对岩土性质的影响,代表性差;试样不可能真正保持原状,在采样、运送、保存和制备等方面不可避免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扰动,特别是对于饱和状态的砂质粉土和砂土,难以取得原状试样,使得获取的力学指标严重“失真”。
总院驻地广东东莞,在广州、佛山、清远、阳江、茂名等珠三角地区及江西赣州均设有直属分支机构。现全院总共在编职工83人,外聘职工39人,有工程技术职称人员90余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0余人、注册岩土(土木)工程师7人、注册测绘工程师2人、建造师7人、80%以上的技术人员为本专业大学以上学历。近三年来每年完成工勘项目愈千项,总进尺超过百万米。是一支装备精良,技术扎实,服务的专业性勘测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