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
担保银行的责任是,当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者中标后不能同业主签订合同或不能提供履约保函时,担保银行就自己负责付款。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
现金保证金:现金、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
对招标人而言,收取及退还手续繁琐,人力消耗大。众所周知,投标保证金被扣除的比例一般为项目金额的1%-1.5%,收取和退还涉及业务部门及采购部门诸多工作,现在条例又要求退还利息,利息的计算,利息的退还财物手续,做账,这些工作相当繁琐。
保证金除非被恶意提取,否则不存在被挪用的情况,而提取手续相对正规,提取行为一定也会告知投标人,如果该项目不存在扣保证金的理由,投标人可以及时申诉,避免挪用造成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