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发营业执照的主体
凡2015年10月1日前在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应当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于2015年10月1日后设立或进行过变更登记的企业和已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换发。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经营范围智能生成系统经过四重大数据分析:
(1)相似、相近比对,查询在存行业类型的经营范围推荐并展现;
(2)行业比对,不同的行业类型,对应不同的经营范围。原则上不能随意写,系统经企业大数据查重对比智能推荐。
(3)区域对比,同一个行业,不同地区也有地方差异性,经营范围写法不一样,系统智能筛选加以匹配
(4)许可经营项对比,不同时期,许可经营项是不一样的。写法有差异,系统根据企业大数据检索行业经营范围智能匹配推荐。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