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改头换面,以次充好。一些报废车辆到了报废年限,通过套牌、更新车身颜色等偷机取巧的办法改头换面与一些被偷、盗、抢的车辆混杂在一起,让购买者无法辨认。
易诱发交通事故。由于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再加上驾驶员为了载客、拉货、赚钱,擅自重装、改装、破坏车辆构造的均衡和稳定,如果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直接影响行车,诱发交通事故。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千米,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千米,特大、大、中和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及轿车累计行驶50万千米,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千米。
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要求的;
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