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ROCKET船舶专用蓄电池FS200韩国ROCKET船舶专用蓄电池FS200韩国ROCKET船舶专用蓄电池FS200韩国ROCKET船舶专用蓄电池FS200韩国ROCKET船舶专用蓄电池FS200韩国ROCKET船舶专用蓄电池FS200韩国ROCKET船舶专用蓄电池FS200韩国ROCKET船舶专用蓄电池FS200韩国ROCKET船舶专用蓄电池FS200自放电特性SELF DISCHARGE FEATURE
电池自放电功率与环境温度有关 , 在 20 摄氏度 环境温度下 , 电池自放电率为每月大给减少 3% 的常量 .
安装使用与维护INSTALLATION,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电池在运输途中或保存过程中由于自放电损失一定容量 , 请使用前进行补充电 , 建议每月 3~6 个月补充电一次 .
■电池出厂时已是初充电状态 , 所以不要将正负端子短接 .
■应正确选用电池 , 新旧蓄电池不能混合使用 .
■实际容量相同的电池或电池组方可串联使用 .
■实际电压 , 容量相同的电池或电池组方可并联使用 ( 并联使用不超过 4 组 ).
■让电池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及储存环境,应话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使用,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及高温物体。电池放电时,工作温度请控制在 20 摄氏度 ~ 50 摄氏度 范围内。
■使用电池时应当正立安装放置,不建议侧放使用。电池组中每个电池间端子连接要牢固。
■放电后不要旋转务必立即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