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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富阳区图纸设计联审,流程简单,无后顾之忧

价格:面议 2024-11-14 01:07:01 762次浏览

杭州消防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控制具体有什么? 一、操作与控制

1、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并应选用灵敏度级别高的火灾探测器。

2、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3、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根据人员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应有不大于30秒的可控延迟喷射;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

4、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大于性反应浓度(NOAEL浓度)的防护区和采用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当人员进入防护区时,应能将灭火系统转换为手动控制方式;当人员离开时,应能恢复为自动控制方式。防护区内外应设手动、自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

5、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与自动转换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面1.5m .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

6、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与控制,应包括对开口封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设备的联动操作与控制。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各防护区灭火控制系统的有关信息,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

8、气体灭火系统的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采用气动力源时,应保证系统操作和控制需要的压力和气量。

9、组合分配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容器阀开启前或同时打开。

二、要求

1、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秒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

2、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必要时,可增设闪光报警器。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以及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性标志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以手动方式解除。

3、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4、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

5、储瓶间的门应向外开启,储瓶间内应设应急照明;储瓶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地下储瓶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设在下部,可通过排风管排出室外。

6、经过有爆炸危险及变电、配电室等场所的管网、壳体等金属件应设防静电接地。

7、有人工作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不应大于有毒性反应浓度(LOAEL浓度).

8、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5兆帕.

9、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与应急操作应有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

10、热气溶胶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口前1.0m内,装置的背面、侧面、顶部0.2m内不应设置或存放设备、器具等。

11、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宜配置空气呼吸器。

消防工程系统包括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疏散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

消防工程的工作包括消防设计,消防施工,消防检测,消防审批,消防验收。

消防工程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到每个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所以要求消防工程从业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同时,更要有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

 做消防给水设计都要结合相关规定来制定和修改,消防给水设计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如果疏忽大意的话,则会造成消防设计审核通不过;谨慎认真是很有必要的,同时消防给水设计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周边市政管网无论是枝状还是环状,能提供给某小区(厂区)的市政消防给水流量大致在12~45L/s之间(市政管网管径≥DN200时可取45L/s,管径DN150时可取28L/s,管径DN100时可取12L/s)。

  2. 市政管网接入点处的低压力应在0.20MPa以上(否则很难满足不利室外消火栓处的低压力要求)。

  3. 从市政环状管网的两条不同的市政干管上引出两条进水管供入某个小区(厂区)才能算两路消防供水。

  4. ≤27m的住宅建筑(一栋或多栋),其室外消火栓=15L/s,其室内消火栓=5L/s,可不设置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室内可按相关规范设置干式竖管及室内消火栓(一股水枪充实水柱即可),每条竖管底部可在室外设置一个消防车供水接口。室外消火栓管网可布置为枝状,从市政管道接入一条管并设置按间距120m布置室外消火栓;当一个室外消火栓按保护半径150m可将一栋或多栋全覆盖保护时,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即可。当市政消火栓按保护半径150m可将一栋或多栋全覆盖保护时,则不用设置室外消火栓。

  5. 当市政管网接入点处的低压力在0.35MPa以上,且二层(或单层)建筑物(一栋或多栋)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20L/s时,可不设置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

  5.1 室外消火栓管网可布置为枝状,从市政管道接入一条管并设置按间距120m布置室外消火栓。

  5.2 室内消火栓可直接市政供水:仅供单栋且室内消火栓数量≤10个时,可从市政管道接入一条管,栋内按枝状布置;当供两栋及以上的,敷设在室外的室内消火栓管道应环状,从单根市政供水管上接入两条进水管接向该环状管网,某栋建筑室内消火栓数量≤10个时其室内管网可枝状,否则环状。

  6. 除上述点的情形外,均需设置消防水池,室内外消火栓管网均需布置为环状,根据东莞供水现状一般不考虑消防补水。设计建议采用室外消防给水尽量市政直供,室内消防用水按火灾延续时间全部储存。

  7. 室内消火栓布置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包括设备层)有两支消防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的要求;消火栓栓口动压应≥0.25(0.35)MPa,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10(13)m;在管网的高处设置有自动排气阀。室内消火栓应首先设置在楼梯间及其当前层休息平台,其次设置在便于消防队员接近的地点例如前室、走道等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计入使用数量),屋顶设置带有压力表的试验消火栓。

  8. 可一支消防水枪的充实水柱到达任何部位的建筑

  8.1 建筑高度h≤24m且体积V≤5000立方米的仓库;

  8.2 建筑高度h≤54m且每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注意剪刀楼梯算两部楼梯;

  8.3 人防工程的体积很小的功能场所;

  8.4 跃层住宅和商业网点,消火栓宜设置在户门附近,条文说明中言及住宅户内跃层或商业网点的一个防火隔间内是两层的建筑均可视为是一层平面。

  9. 消防水池及高位消防水箱在设计时由于强条较多,应特别注意并在大样图中能体现或加以说明:

  9.1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水池时,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9.2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9.3 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应设置就地(及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水位显示装置,同时应有高和低报警水位;

  9.4 消防水池应设置通气管,通气管、呼吸管和溢流水管等应采取防止虫鼠等进入消防水池的技术措施;

  9.5 高位消防水箱应执行相关规定,但当采用防止旋流器时应根据产品确定,不应小于150毫米的保护高度;

  9.6 高位消防水箱进水管的管径应满足消防水箱8h 充满水的要求,但管径不应小于DN32,进水管宜设置液位阀或浮球阀;

  9.7 高位消防水箱进水管应在溢流水位以上接入,进水管口的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小不应小于25毫米,大可不大于150毫米;当进水管为淹没出流时,应在进水管上设置防止倒流的措施或在管道上设置虹吸破坏孔和真空破坏器,虹吸破坏孔的孔径不宜小于管径的1/5,且不应小于25毫米。但当采用生活给水系统补水时,进水管不应淹没出流;

  9.8 高位消防水箱溢流管的直径不应小于进水管直径的2倍,且不应小于DN100,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径不应小于溢流管直径的1.5倍~2.5 倍;

  9.9 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应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出水要求,且不应小于DN100;出水管应位于高位消防水箱低水位以下,并应设置防止消防用水进入高位消防水箱的止回阀;

  9.10 高位消防水箱进、出水管应设置带有指示启闭装置的阀门;

  10. 屋顶杂物房、设备房、工具间请标明无可燃物,并配置灭火器,当他们的总面积超过屋面面积的1/4时,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及喷淋(有必要设置时)等系统。

  11. 当消防水池在下,消防泵房在上时,为保证消防水泵能自灌吸水,消防水泵应采用XBD型长轴深井消防泵,不能再采用同步排吸式消防水泵。XBD型长轴深井消防泵的吸水叶轮在其长轴的底部,绘图时应按其外形绘制,不要再按普通离心泵的画法。

  关于消防给水设计应注意哪些问题就分析讲解到这里了,想了解更多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问题。

消防施工中重要的就是要做好消防工作,伴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不断发展,建筑消防工程已成为了建筑施工的重要一环。由于建筑物复杂的体积、复杂结构以及消防系统覆盖面的广泛,需求量自然也会提高,人们对于建筑物的消防、消防系统的可靠性相对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和标准。消防工程在消防施工中除了对工程的设计、设备以及材料优化以外,同时也会要求确保消防施工质量的。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严重的还会导致火灾的发生。

消防施工的施工流程要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首先在施工前要进行安装准备及准备相关材料。消防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并且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进场许可证,消防施工所选用的材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经过登记并具有消防部门发放的准销证。在消防施工结束后还应该进行消防系统的调试以及验收。

《消防法》中规定了消防施工结束还应当依法进行消防验收,没有经过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消防验收合格后,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如果没有很好的维护保养,很难保证其在发生火灾时能正常工作。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和人员疏散的重要措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消防施工结束后的消防验收也是消防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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