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税务登记证,需依次分别到国税局及地税局进行办理,并需提交以下文件: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3)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工商局准予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4)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变更企业名称
1. 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企业董事会决议;
3. 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 营业执照正、副本;
5.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
1. 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董事会决议;
3. 新住所使用证明;
4. 营业执照正、副本。
经营范围除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持股情况外,还会影响设立速度。
对于属于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其登记设立必须事先去商务部获得审批,拿到审批文书后才能办理工商登记。 对于不涉及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在商务部进行备案管理。参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对于不涉及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在商务部进行备案管理。参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