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是否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呢?对于民办非企业来说,每年都需要接受主管部门的年检事项的,同时出具第三方机构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一、成都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年检时,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③财务会计报告;
④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⑤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审计报告内容
1、基本情况
①民办非企业基本信息:
注册登记日期、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业务范围、住所、出资者及出资比例、
财务管理机构及财务人员、全部开户行名称、帐号及账户情况。
②证件相关基本信息:
有许可证的,审核是否与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一致,不一致需说明情况。
2、审计情况
①审计截止日:
资产、负债、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情况。
②企业年度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③学校筹措办学资金的情况:
举办者投入资产以及与学校的其它资产是否分别登记建账。
④非营利性的体现:
包括盈余是否分红,是否取得合理回报、是否按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等情况;
⑤资产管理情况
⑥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明细
3、审计结论及管理建议
①年度审计的总体评价;
②存在问题及管理建议。
③其它事项说明
三、审计报告附件内容
①年末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
②截至12月31日银行对账单;
③固定资产中涉及房产及车辆:
需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及车辆行驶本等相关材料;
④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主报告中披露基本情况、审计情况、审计结论及管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