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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安区消防公司,一条龙服务,省力又省心

价格:面议 2024-11-28 09:23:02 800次浏览

管理和控制厂区内存在及可能存在的明火源,建立健全各种明火的使用、管理和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检查和监督,杜绝非必要的明火源在厂区出现; 甲、乙、丙类生产车间、仓库及厂区和库区内严禁动用明火,若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应经单位的保卫部门或防火责任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许可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对于烘烤、熬炼、锅炉、焙烧炉、加热炉、电炉等固定用火地点,必须远离甲、乙、丙类生产车间和仓库,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并办理用火许可证; 焊割地点与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为防止烟囱飞火,燃料在炉膛内要燃烧充分,烟囱要有足够的高度,必要时应安装火星熄灭器; 在烟囱周围一定的距离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搭建易燃建筑物; 为防止机动车排气管喷火引起火灾,机动车辆不准随便进入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如果必须驶入,要在其排气管安装火星熄灭器,并与危险物料保持一定的距离。

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条件

1.填报《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填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筑工程所在单位地形图(1/1000),工程概况及简要说明;

3.建筑工程项目1/500实测总平面图一式两份,计经委立项批文,城建规划部门勘测红线图一份;

4.国家、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及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应送消防设计专篇

5.设计任务书、说明书、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6.全套土建、结构、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

7.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

8.设计单位相应复印件。

室内消防系统

室内消防系统指安装在室内,用以扑灭发生在建筑物内初起的火灾的设施系统。它主要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消防系统、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及气溶胶灭火系统等。根据火灾统计资料证明,安装室内消防系统是有效的和必要的措施。

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是扑救火灾必需的武器,只有熟悉掌握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的技术性能;适用范围(对象)、使用和保养要求,并教育职工群众正确地使用消防器材,充分发挥消防器材在来火战斗中的作用,及时扑灭火灾。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通道、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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