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化学检验员培训化学检验工考证培训化学分析工培训报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部长令) 文件精神,材料成分分析(化学检验)人员考核已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从事材料成分分析(化学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此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每年对认证企业的拉网式大检查中也将质检员(分析员)持证上岗作为必查内容,且每家企业检验人员数量不少于三人。
一、招生对象
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材料成分检验的人员(包括从事钢铁,铜合金,铝合金,矿物及硅酸盐等材料的成分分析的检验岗位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国家强制的材料成分分析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 化学检验基础;2. 误差分析和数据处理;3. 样品制备;4. 常用仪器分析技术;5. 各种材料分析方法;6. 仪器实操。
三、报考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者)
(1) 非特殊工种经正规初级工培训结业,年龄需满18周岁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者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证后,经正规中级工培训结业且年满18周岁以上
(3) 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专业三年级或已毕业学生
(4) 高等院校二年级或技校5年制高职班三年级对口专业学生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五、资格鉴定
初、中、高级考核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技师,高级技师考核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综合评审三部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试合格者,由中国计量测试学会颁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化学检验_化学检验工培训考试取证 化学检验工职业资格证书报考中心隋苗老师 联系人:隋苗老师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