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2021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及认定流程以下将详细整理,希望对申报的企业有所帮助,还有不懂的地方可咨询为您作专业解答。
成功认定为安徽高新技术企业的奖补政策如下:
首次认定或连续3次通过认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250名),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奖励10万元;另有主营业务收入超1亿元,增速20%以上,一次奖励100万元。
合肥市
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合肥市各区县
高新区:首次认定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给予5万元奖励
蜀山区: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瑶海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5万元
经开区:对当年新认定和新落户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给予管理团队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包河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庐阳区: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首次落户庐阳区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新站区:①、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②、对区外新搬迁入区的当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③、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给予管理团队一次性10万元奖励。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以上的部分,给予企业实际发生研发费用(超出部分)15%,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
肥西县: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落户我县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肥东县:新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试点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增幅达到25%且税收增幅达1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长丰县: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给予20万元奖励。
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1.在安徽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生产、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为主,且尚未按照《认定管理办法》通过认定的企业;
2.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属于《认定管理办法》中《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1项授权或进入实审期的发明专利;
(2)3项以上授权或已正式受理进入审查阶段的其他自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
4. 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有能力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具有较好成长性,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1、《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最近2个会计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和研究开发费用自查报告;
4、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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