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程序
商标局和商评委认定遵循行政裁定程序,人民法院认定遵循民事审判程序,且商标局和商评委的认定不是终局裁定,仍要接受司法监督。中国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则由省、区、市质检局掌握,最后的初选、征求意见和公布工作由“名推委”在质检总局的指导下进行,其评价结果不受司法监督。
效果不同。中国经评定后,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可利用中国标志对产品进行包装、装潢和广告,免予各级政府的质量监督检查,自动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的重点。经认定后,除了在商标有效期内(十年,届满可续展)可利用标识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包装、装潢和广告的保护
《商标法》第13、14、41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45、53条以及《认定和保护规定》都对的法律保护作了具体规定。对特殊保护是世界性的。《保护工业知识产权巴黎公约》和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都有相应的规定。我国是《保护工业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缔约国,也是WTO成员。在这两个组织的成员国中,受到对等的法律保护。
中国产品标志,一般应印刷在白色或浅色物体上,其底色不得影响标志的标准色相,不得透叠其他色彩和图案。
中国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制作、印刷和管理具有防伪功能的中国产品标志,供中国产品生产企业选用,并收取制作成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