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能以直播视角孤立看到直播电商这件事情。一方面,直播电商需要完善的商业基础设施来支撑,这一点,抖音和快手显然做得不够,比如客服问题,如果是用这些平台自建的“小店”的话,主播要自己去做客服。因此很多头部主播,宁可导向淘宝天猫店,也不愿意导向“小店”。比如罗永浩、辛巴等抖音、快手的主播,直播至今大部分的GMV还是在淘宝天猫上产生的。
另一方面,做得成熟的商家,都是将直播带货与自己的整体消费者运营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的运营方案,从而实现效益的化。像很多商家往往会通过达人直播,获取大量新客和粉丝,然后这些新客和粉丝进入到店铺之后,商家再通过自播来运营这些粉丝。如何诠释直播电商的底层逻辑?共享直播间如何立足?
因此在淘宝直播中,商家自播的GMV占到了70%。这才是直播电商真正的商业价值所在。在众多网红资源共享平台的推动下,不少普通商家也可以借助电商直播进行品牌变现,前者的典型代表是嘀嘀红人,【公众號嘀嘀红人】嘀嘀红人每日推出视频爆款单及优质视频内容,全面展示爆款单,助力店铺流量增长,方便网红推广,商品高性价比,全网竞争力商品价格,专业团队助力商家运营,为商家提供立竿见影的网红红人推广方案,纯佣金合作,商家和网红可以逐单清算收益。这种模式大大提高了。
最终来说,商家自播的成立才有可能形成私域流量运营的良性循环。而在抖音快手上,仅仅依靠纯流量分发的逻辑,以罗永浩、陈赫来树立标杆的逻辑,并不适合商家的长期利益。这一点在抖音上尤为明显。如果没有看到商家自播,只在流量平台的一波流首秀直播中打转,显然无法理解直播带货,甚至会觉得直播电商的火爆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