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是警察学校的简称,在我国主要分为公安类院校和司法类院校。
部分地区为了满足警力不足的现状,从社会招警,这批人员经笔试、面试、政审、体检、体能测试合格后,需要进行公安业务知识的培训,警校毕业后,考生需参加公务员考试,考试合格后,授予正式警察身份。
司法类院校:是指由司法部和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司法部直属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东的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上海的上海政法学院三家监狱学为本科层次。司法类院校不属于公安类院校序列
公安现役院校,属于公安院校序列,但列入武警战斗序列,招生和待遇参照军事院校执行。
“合训分流”的全称是“学历教育合训、专业训练分流”。这是1999年全军院校编制体制调整后开始的新的初级指挥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合训分流”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懂技术、会管理、能指挥的复合型初级指挥军官。由于这种培养模式还属于一种新的尝试,包括模式、政策、待遇、就业前景等在内,还在不断地完善中。承担“合训”任务的军校还局限于几所综合大学和部分基础较好的综合院校。请考生在报考时多加留意。
面试办法主要有三种:一是提问,通过问答,了解考生有无良好的动机,有何爱好特长,听令是否准确,反应是否敏锐,口齿是否清楚;二是观察,通过对考生坐、立、行的观察,看体形、仪表举止神态是否符合标准;三是检测,对面试中有疑问的可操作项目进行测试,如测量身高、体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