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土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的平均厚度确定。坚向土方、山坡砌土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现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挖石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现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土方开挖是工程初期以至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将土和岩石进行松动、破碎、挖掘并运出的工程。按岩土性质,土石方开挖分土方开挖和石方开挖。
土方开挖按施工环境是露天、地下或水下,分为明挖、洞挖和水下开挖分类。在水利工程中,土方开挖广泛应用于场地平整和削坡,水工建筑物(水闸、坝、溢洪道、水电站厂房、泵站建筑物等)地基开挖,地下洞室(水工隧洞、地下厂房、各类平洞、竖井和斜井)开挖,河道、渠道、港口开挖及疏浚,填筑材料、建筑石料及混凝土骨料开采,围堰等临时建筑物或砌石、混凝土结构物的拆除等。
土方回填是基坑工程最后一道工序,为保证填土的强度和稳定性,应正确选择回填土料和填筑方法,保证回填施工质量。施工前应检查基底的垃圾等杂物清除情况,测量基底标高、边坡坡度,检查验收基础外墙防水层和保护层等。
回填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可采用碎石类土、砂土、黏土、石粉等,回填土料含水率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压实质量,压实前应先试验,以得到符合密实度要求的含水率。含水率过大,应采取翻松、晾晒、风干、换土、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率过小,应洒水湿润。
土料不得采用淤泥和淤泥质土,有机质含量不大于5%,土料含水量应满足压实要求。碎石类土或爆破石碴用作回填土料时,其粒径不应大于每层铺填厚度的2/3,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回填在分段接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