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消除影响。③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所获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惩罚性赔偿、法定赔偿等确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④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和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材料、工具,责令销毁。(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
行政责任:①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③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以非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0条)
刑事责任:假冒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3-2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