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营项目:杭州装修材料检测,杭州装修质量鉴定,杭州消防审批代理
公司在管理、设计、施工方面都具有较高的造诣,为许多现代消防工程出谋划策、为客户的事业经营做出积极贡献。同时具有大批相对稳定、经验丰富、长期合作专业从事消防的管理员。 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执行企业宗旨:诚信、务实、创新、拼搏。为各行业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公司主营项目:杭州装修材料检测,杭州装修质量鉴定,杭州消防审批代理 公司始终坚持铸造精品,超越自我的服务宗旨,并以“源以社会,回报社会”为己任,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事业。追求和完善科学管理,以人才战略为依托,以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形象面向社会,以创新、诚信服务于各界。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条件: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6.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7.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8.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9.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操作维护管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