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塔构件装车时应自下而上分别码放,并对支点进行设计,防止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变形。
3)大规格管材可单独包装,小规格管材宜按段别打捆包装,每捆重量不得超过3t。钢管管体的突出部分,如法兰、节点板等,采用有弹性、牢固的包装物包裹。
4)构件的包装发运满足GB/T 2694、Q/GDW 384标准的要求。
3、对原材料的控制要求
3.1使用的钢材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对原材料负偏差的要求,并采购能够满足这些要求的钢材制造商的相应产品,同时,在《角钢、钢板承诺函》中注明钢材制造商名称。
3.2 对采购的钢材要按标准进行理化检验和外形检验,并且
1)角钢外形尺寸允许偏差满足表7要求,其他执行国家标准(GB/T706)规定,且存在负偏差的抽检产品数量不超过所有抽检产品数量的50%。
表7 等边角钢边厚度、边宽度允许偏差规定(单位:mm)
2)钢板厚度允许偏差满足表8要求,其他执行国家标准(GB/T709)规定,且存在负偏差的抽检产品数量不超过所有抽检产品数量的50%。
表8 单轧钢板厚度允许偏差
3.3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为采购铁塔及其原材料质量监制单位,我方使用的钢材一定是通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检测合格的,监制单位的证明文件不免除我方对钢材质量检验的责任。
3.4 我方确保钢材使用的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