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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以下情况的人员可以选择我们,让我们给您代缴保险。
(一)山东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或外省驻济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流动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
(四)外国企业及华侨、台港澳企业常驻济南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其雇员;
(五)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
(六)外省市转移至济南的就业人员;
(七)中途断缴或未缴纳保险的人员;
(八)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