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的商标
茅台酒现在的商标有两种,一种是“五星”标志、一种是“飞天”标志。茅台酒之所以有”五星“和”飞天“两种商标,都是特定历史背景下形成的。
五星标:1953年,茅台酒开始向国外销售,商标图案也改由金色麦穗和红色五星组成。麦穗在外,五星居中,注册商标为”车轮“牌,即今天”五星“商标的前身,寓意为茅台酒是新中国工农联盟的结晶。
飞天标:“飞天”图形选自于中国古代敦煌石窟中的仙女飞天,是佛教中的人物造型。仙女飞绕在天空,有的脚踏祥云,徐徐降落;有的昂首挥臂,腾空而上;有的手捧鲜花,直冲万霄;有的手托花掇。横空漂游。我们看到这样的图形,都会不禁地想到敦煌莫高窟中,古人用信念给我们带来的莫大的艺术震撼。
茅台酒叫“飞天”茅台酒
茅台酒现在为什么叫飞天茅台酒呢?是因为,用的“五星”商标的时候,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这一商标图案被国外一些反华势力视为“政治商标”,因而受到一些不应有的歧视。为有利于外销,经原国家轻工部批准,茅台酒外销商标于1958年改为“飞天”牌,图案借用在西方社会影响很大的敦煌“飞天”形象,为两个飘飞云天的仙女合捧一盏金杯,寓意为茅台酒是外交友谊的使者,并一直沿用至今。
之所以有“五星”和“飞天”两种商标,是特定历史背景形成的。建国初期,地方国营的茅台酒厂成立后,初注册商标为“贵州茅台”,商标上端正中为工农携手图案,左右两边有波浪形线条,其下有“贵州茅苔酒”5个红色大字和“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10个白色小字,1956年3月,“苔”字被恢复为“台”字。从1987年开始,茅台酒厂开始使用“中国贵州茅台酒厂出品”名称。
“葵花牌”茅台,起用于1967年,到1975年止,只存在了8年。那么这1978年的“葵花”又是从何而来呢?据记载,1978年茅台酒厂在整理仓库时发现了一批当年使用剩余的“葵花”商标共计25万8千张。由于其印刷极为精致乃至舍不得扔掉,于是全部用于内销茅台上。也就是,这批酒的正面使用葵花商标,背面依然使用正在使用的“”背贴。所以,这种茅台被坊间称为“三大葵花”。与此同时,内销“五星牌”茅台正标依然使用。这种商标的瓶装茅台酒大致占当时茅台酒厂国内瓶装量的20%,这年的茅台产量约1000吨。如今,四十多年过去了,能见到1978年的“”茅台酒已经很不易,其中又占五分之一的“三大葵花”,茅台酒更是凤毛麟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