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解析2】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划分标准为: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二者之一。
(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提示】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
构。
(二)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
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结合:
纳税人判定标准纳税人范围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联营、
股份制等各类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
构、场所的企业;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机构、场所,包括: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