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专利申请原则及其优势
一、授予原则
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
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创造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做出此项发明创造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最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和菲律宾等少数国家采用这种原则。
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需要注意的是,美国在其2013年3月16日正式生效的《美国专利法案》美国由实行200余年的“先发明原则”(first-to-invent rule)修改为“发明人先申请原则”(first-inventor-to-file rule),但仍区别于普遍采用的“先申请原则(first-to-file rule)”。
二、专利申请的分类及区别: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
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三、专利申请优势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比较一致,但也存在许多差异。
对于初创型企业而言,可能对于专利并不在乎,并且短期内是看不到经济效益的,但是即使是短时间内不能产生经济效益,也应该用专利来保护你的新产品或新技术。因为专利可以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如果一个具有市场价值的产品没有申请专利,那么很快同行们就会复制出一模一样的产品进行售卖,那么你的市场份额就会缩小,甚至被后来者占据领先位置。
但如果我们对产品申请专利,并获得了专利权又会有什么样的益处?
第一,独占市场
独占市场这一目的是最主要的,一项新产品研发出来后,
只要具有市场效益,那么竞争对手必然会争相模仿。但只要我们申请了专利,竞争对手就不能直接复制其产品。根据《专利法》,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人都不得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进口该专利产品。因此,一项新产品研发后,务必要申请专利。
对于初创型企业而言,可能对于专利并不在乎,并且短期内是看不到经济效益的,但是即使是短时间内不能产生经济效益,也应该用专利来保护你的新产品或新技术。因为专利可以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如果一个具有市场价值的产品没有申请专利,那么很快同行们就会复制出一模一样的产品进行售卖,那么你的市场份额就会缩小,甚至被后来者占据领先位置。
但如果我们对产品申请专利,并获得了专利权又会有什么样的益处?
第二,避免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
中国有十多亿人口,从事同一行业的人更是不胜枚举。我们在研发一项技术的同时,可能也有人在研发同一或相似技术,如果我们没有及时申请专利,那么这项技术在法律意义上可能就不属于我们。
第三,专利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一个企业若拥有多个专利是企业强大实力的体现,专利是一种无形资产和宣传手段,同时也是政府各项扶持政策的主要目标群体,多项政府补贴、贷款政策都倾向于拥有专利更多的企业。并且企业可以利用专利的许可、出售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