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指挥灯是非裔美国人加莱特摩根在1923年发明的。此前,铁路交通已经使用自动转换的灯光信号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由于火车是按固定的时刻表以单列方式运行的,而且火车要停下来不是很容易,因此铁路上使用的信号只有一种命令:通行。公路交通的红绿灯则不一样,它的职责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告诉汽车司机把车辆停下来。
开车的人谁也不愿意看到停车信号。美国夏威夷大学心理学家詹姆斯指出,人有一种将刹车和油门与自尊相互联系的倾向。他说:驾车者看到黄灯亮时,心里便暗暗作好加速的准备。如果此时红灯亮了,马上就会产生一种失望的感觉。他把交叉路口称作“心理动力区”。如果他的理论成立的话,这个区域在佛罗伊德心理学理论中应该是属于超我(supere go)而非本能(id)的范畴。
信号灯的出现,使交通得以有效管制,对于疏导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交通事故有明显效果。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和道路标志信号协定》对各种信号灯的含义作了规定。绿灯是通行信号,面对绿灯的车辆可以直行,左转弯和右转弯,除非另一种标志禁止某一种转向。左右转弯车辆都必须让合法地正在路口内行驶的车辆和过人行横道的行人优先通行。红灯是禁行信号,面对红灯的车辆必须在交叉路口的停车线后停车。黄灯是警告信号,面对黄灯的车辆不能越过停车线,但车辆已十分接近停车线而不能安全停车时可以进入交叉路口。此后,这一规定在全世界开始通用。
主动发光交通标志已经成为中国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管理措施,也是中国乃至世界最早、最多应用太阳能主动发光交通标志的城市,既提高了畅通平安又亮化了城市夜景。受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委托,南京赛康交通实业有限公司陆续在南京市的各主干道(高铁南站周边、中央路中山路全线、栖霞大道全线、夫子庙周边道路)安装太阳能LED主动发光指路标志。太阳能LED主动发光标志应用于警告、禁令类标志已经比较普遍,而此次应用于指路牌是一项交通安全管理的创新。在多条主干道连续安装主动发光标志,指引远方重要的交通节点,如长江隧道、禄口机场、长江大桥、火车站等,即满足了车辆行人通行的需要,又保证了夜间和恶劣天气的交通安全,还能够快速引导车流提高通行效率。
爆闪灯的主体是氙气放电管。这种暴闪灯通常采用一体化主机,电源需要单独接在电瓶上,有独立的开关和频闪控制器,一般环境下是两个灯来回频闪。一体化主机的暴闪灯可安装在车子的中网内,位置比较隐蔽而且不易被发现。还有一些亮度和频闪比较弱的LED暴闪灯。
爆闪灯的外形是多样化的,有雾灯型设计,可代替汽车雾灯使用的;有嵌入式安装的,打孔安装在汽车的大灯、雾灯、尾灯内;有安装于汽车风挡玻璃内的玻璃吸盘式爆闪灯;有依靠磁铁吸附在车顶上使用的吸顶式爆闪灯;也有安装于汽车中网或者保险杠上,被称为中网爆闪灯、杠灯;产品具有装饰效果好和警视性能强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