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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金单据(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员工工资、办公费、房租费、通讯费、运输费等);
2、银行的所有单据(、转帐、贷记凭证、电汇、进帐单、借款单等);
3、(每月1日---31日开具的所有);
4、公司员工的月工资单;
三、服务项目:
1、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税务代理;
2、代理工商年检,编制财务年报;
3、代办审计、验资、评估;
4、税务顾问,财务顾问,设计企业会计制度;
5、过往账目整理或乱账重整;
联系人:刘会计
服务范围:张店 高新 淄川 桓台 周村 博山 沂源 临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