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主要包括起升机构、运行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和金属结构等。起升机构是起重机的基本工作机构,大多是由吊挂系统和绞车组成,也有通过液压系统升降重物的。运行机构用以纵向水平运移重物或调整起重机的工作位置,一般是由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和车轮组成。变幅机构只配备在臂架型起重机上,臂架仰起时幅度减小,俯下时幅度增大,分平衡变幅和非平衡变幅两种。回转机构用以使臂架回转,是由驱动装置和回转支承装置组成。金属结构是起重机的骨架,主要承载件如桥架、臂架和门架可为箱形结构或桁架结构,也可为腹板结构,有的可用型钢作为支承梁。
广泛用于港口、车间、工地等地的起吊搬运机械,吊车的用处在与吊装设备、抢险、起重、机械、救援
吊车的种类:A.可移动式:汽车吊、履带吊、行吊等。 B.固定式:码头吊、塔吊、龙门吊等。 吊车这个名称是统一的一个称号。 通常所说的吊车多指汽车吊、履带吊、轮胎吊。
安全指南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
吊车主要性能参数指标:吊车主要参数是表征吊车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参数,是吊车设计的依据,也是重机安全技术要求的重要依据。
起重量 G
起重量指被起升重物的质量,单位为kg或t。可分为额定起重量、最大起重量、总起重量、有效起重量等。
1.额定起重量Gn
额定起重量为吊车能吊起的物料连同可分吊具或属具(如抓斗、电磁吸盘、平衡梁等质量的总和。
2.总起重量Gz
总起重量为吊车能吊起的物料连同可分吊具和长期固定在吊车上的吊具和剧(包括吊钩、滑轮组、起重钢丝绳以及在起重小车以下的其他起吊物)的质量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