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等规定,制定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的实地核查、产品检验等工作,应与通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 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证。
第二章 发证产品及标准
第四条 本细则发证产品定义、范围及单元划分: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定义为铁路上使用的,以用预应力钢材预先施加应力的混凝土为主制作并两端为铰支承的桥梁产品。其范围是指在工厂(场)生产的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并以简支状态使用的桥梁产品。
注: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的定义来源于TB10002.3-2005《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对于直接在桥墩上现浇的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在工厂(场)生产半成品并在桥墩上拼装成简支状态的桥梁、在工厂(场)生产的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并在桥墩拼装成连续梁的不在本细则规定范围内。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划分见表1,产品单元说明见附件7。
表1 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单元、产品品种
第五条 本细则的发证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见表2-1和表2-2。
表2-1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