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
年产250万双成品鞋生产线建设项目
2 建设单位
**县钜XX鞋服有限公司
3 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市**县红XX镇安置房旁,该处位于县城西南方向,距县城中心29km,距高速入口约21km,距火车站约30km,交通十分便利。项目区东临原兽医站,西邻政府安置工程二期,北临原供销站旧家属区,南邻防洪大堤。
4 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4.1 项目建设规模
根据**县钜XX鞋服有限公司的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以及企业自有资金状况,确定拟建生产规模为:建立3条生产线,年产250万双成品鞋。
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为18000(约合27亩),其中:建(构)筑物基底占地面积5660,绿地面积3000,道路及场地硬化面积9340(包含休闲广场)。
4.2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9800,其中:生产区的建筑面积13500,办公生活区总建筑面积为6300。
生产区建设3座3层钢结构生产厂房,单个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为4500,总建筑面积为13500,包含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和成品库房;
办公生活区包括1幢5层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800;1幢6层员工宿舍楼,建筑面积为4440;2间1层门卫用房,建筑面积30;1幢1层30配电室。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1.10,建筑密度31.11%,绿地率16.6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6.44%,投资强度为4444.44万元/公顷。
5 建设工期
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初步确定建设总工期24个月,即从2017年3月开工建设,至2019年2月底竣工。
6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8XX0万元,其中工程费为3XX1.34万元,其他费用为1XX5.71万元,基本预备费为4X3.76万元,流动资金为2XX9.19万元。资金均为建设单位自筹。
评估依据
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
《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规定》(公通字〔2008〕56号);
《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
规章和有关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条件
《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信访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
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发改办投资【2013】428);
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委维稳办关于《加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重大社会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10】9号);
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安办字【2009】50号)。
其他相关资料
年产250万双成品鞋生产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评估人员实地勘察调查和受托方掌握的资料;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评估主体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指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单位)、改革的牵头部门以及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最终决策、审批部门,以及重大事项方案制定的职能部门。
本项目的评估责任主体是紫阳县经贸局,负责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具体工作。本项目的评估对象是年产250万双成品鞋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决策、建设、运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