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静电四眼鞋是消除人体静电积极聚又能防止250V以下电流电击的防护鞋,本 产品参照GB4385-1995标准生产。
2、主要适用于为防止因人体带有静电而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一切存在静电危害的场所(如石油、化工、煤矿、印刷、橡胶、医疗、净化、电子等行业的作业场所)
3、防静电四眼鞋和导电泡沫拖鞋在穿用时不应该同时穿绝缘的毛料厚袜及绝缘的鞋垫,禁止防静电鞋当绝缘鞋使用。
4、使用防静电鞋的场所应该是导电的地面,使用导电鞋的场所应是能防静电的地面。
5、防静电鞋应与防静电服配套使用,注意产品的清洁、防水、防潮。6、穿用过程中一般不超过200h应进行电阻测试一次,如果电阻不在规定的范围内,则不能作为防静电皮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