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坚持客户原则,乌鲁木齐代理记账

价格:面议 2025-01-27 06:00:02 4980次浏览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通常会计处理为:

1.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它应付款处理,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3.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规定计入补贴收入,新准则要求计入递延收益或当期营业外收入具体处理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3369626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