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商标注册申请商标代理就到正齐运,正规代理! 刘妍
原告山东世纪天鸿书业有限公司诉称:原告是中国出版发行行业最大的民营企业之一,专注于图书的研发、出版和发行业务,在业界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原告依法取得注册号为第4697993号的智慧背囊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准使用商品为第16类(包含书籍、印刷出版物、连环漫画书、报纸、期刊、杂志、新闻刊物、书籍封皮、书籍活页封皮、包装用纸袋或塑料袋)。后原告发现,由被告二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被告一北京市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销售的智慧背囊系列书籍在封面、扉页、书脊上显著使用了与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完全相同的文字,容易导致消费者对图书的来源产生混淆。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一停止销售涉案图书;2、被告二停止出版、发行涉案图书;3、被告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4、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