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核销单,买单出口“核销单”
简介
“出口收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出口收汇核销单,是由外汇局制发、出口单位凭以向海关出口报关、向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的有统一编号及使用期限的凭证。
注:
1.出口货物数量 按报关单内容填写出口商品品种及数量。
2.出口货物总价 按报关单内容填写成交价格条件及总价。
3.收汇方式及预计收款日期 按合同填写,其中收汇方式必须按“细则”规定详细填写。
4.出口单位所在地 填写出口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
核销单
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单位名称: 编号:
MSN:liujin1921@
Q Q
{(刘生/J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