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申报,消防审批
1、验收资料必须装订成册,编写目录清单(按顺序将验收资料装订成册、蓝色封面、标示名称为黑色小一号宋体)。
2、建设单位出具一份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原件盖章报告(黑色小三号宋体,报告内容须说明建设工程具体概况)
3、供建设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必须按照竣工验收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盖章部分签字)
5、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审核意见书、装饰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他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批复)
6、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内容应涵盖所有施工图变更的联系单及消防部门的批复内容,非消防审核申报时的自审专篇,应为竣工验收时的消防设计,以文字形式包括变更联系单的日期、内容,由设计院盖章